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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教师、学生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实施办法

     

关于鼓励教师、学生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促进我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发展,鼓励广大师生员工积极争取高层次的研究项目、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提高我系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加快科研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同时更好的维护学校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因此结合现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范围为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我系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 奖励方法及条件
   凡申报者,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忻州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计算机系”),在期限内所有申报费用将由系里统一负责。除此之外,教师获得软件著作权将会在年度考核中给予一定的奖励。学生获得软件著作权系里将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四条 奖励程序
   1、我系每年集中对符合上述奖励范围的项目及成果进行奖励。
   2、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经汇总审查后,如无异议,报领导批准后,予以奖励。
   第五条  申报具体步骤及说明可登陆网址: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http://www.ccopyright.com/cpcc/bqdj.jsp?fck&columnid=704
   第六条  其他
   1、一个申报项目只奖励一次。
   2、奖励过程中的争议事项,由我系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3、科研奖励的收入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承担。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5号起实施,至2021年6月15日截止,有限期为期五年。
   第八条  本办法由计算机系负责解释。


计算机系

2016年5月31日